各會員單位: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于2024年3月12日下發了《關于開展“2023~2024”年度第二批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評選工作的通知》(中裝協[2024]21號),現轉發給你們,請你們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準備申報資料(書面申報資料、電子文件及上網資料),組織專人做好此項工作,并將申報資料于4月1日前報長沙市建筑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秘書處,便于進行組織評選工作,并由我會統一推薦申報。
秘書處聯系方式
副秘書長黃敏:13755060389
助理蔡宇軒:16673248571
長沙市建筑裝飾裝修行業協會
2024年3月1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裝飾協會(分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筑業協會,各會員企業:
根據《建設部關于嚴格控制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管理辦法》(建辦〔2001〕38號)和2010年1月8日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頒布的《關于評比達標表彰保留項目的通知》,設立全國建筑裝飾行業最高榮譽獎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以下簡稱裝飾獎),由中國建筑裝飾協會(以下簡稱中裝協)主辦。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按年度分兩批組織實施,兩年一并評選并公布表彰。
現將“2023~2024”年度第二批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評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根據全國建筑裝飾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分類如下:公共建筑裝飾類,建筑幕墻類,住宅類。其中公共建筑裝飾類(公共建筑裝飾工程)與建筑幕墻類(建筑幕墻工程)申報分主承建和并列承建,其他不設并列承建。主承建計入企業申報指標(并列承建項目、設計項目、超億項目和境外項目不計入企業申報指標),獲獎工程公告時統一為承建獎。每年復查小組獲第一名的企業,第二年申報時獎勵一個指標。
2.裝飾獎的三大類別均按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評選辦法及各類別的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和申報表的要求進行申報。各類別均需根據要求單獨報送全套申報材料。
3.申報企業有下列情況者,取消申報資格:
(1)申報企業非中裝協會員單位;
(2)申報企業未取得中裝協頒發的“企業信用等級證書”;
(3)申報企業未經省協會初審的境內項目。
4.今年的申報工作自2024年3月20日開始,2024年4月20日前由各省協會將初審名單和申報材料報送中裝協進行審核。
5.申報項目竣工時間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通過竣工驗收并使用的各類別建筑裝飾工程項目,請省協會根據企業申報指標安排本地區的初審工作。
6.2024年5月下旬前中裝協對全部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6月至7月進行工程復查,10月完成評審工作并將評審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公布。
7.評選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請各省協會確定人員并加強評審紀律教育,保證初審工作質量,初審過程中不得排斥外埠企業在本地施工的優質工程項目。
8.各地區接到此通知后,請將此文件報送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9.裝飾獎申報表及相關資料,請在中裝新網通知公告欄目中檢索中裝協〔2024〕21號文件自行下載,并按照要求申報,如有問題或建議,請直接與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裝飾獎辦公室聯系。
10.本活動自愿參加,不收取任何費用。
聯系人:王立艷侯婷婷萬曉琳張敏敏姜瑩瑩
電話:010-88389192/88377409/88389062/88389069/88389190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21號甘家口大廈南樓10層
傳真:010-88382788
郵編:100037
附件:
1.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評選辦法
2.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公共建筑裝飾類)[公共建筑裝飾工程]
3.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公共建筑裝飾類)[古建文保工程]
4.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公共建筑裝飾類)[展陳工程]
5-1.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公共建筑裝飾類)[城市更新工程]
5-2.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公共建筑裝飾類)[景觀工程]
6.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公共建筑裝飾類)[設計]
7.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建筑幕墻類)[建筑幕墻工程]
8.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建筑幕墻類)[建筑門窗工程]
9.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建筑幕墻類)[燈光演視工程]
10.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建筑幕墻類)[設計]
11.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實施細則(住宅類)
12.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公共建筑裝飾類、住宅類)申報表
13.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公共建筑裝飾類)[設計]申報表
14.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建筑幕墻類)申報表
15.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建筑幕墻類)[設計]申報表
16.申報程序和申報資料要求
17.2023年小組第一名名單